2007年8月7日公布的KCC-2008-108文件,正式宣布韩国通信委员会(KCC,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取代过去的韩国信息通信部(MIC,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KCC认证根据韩国《电信基本法》和《无线电波法》实施的针对电信设备和产品的强制性认证。韩国通信委员会对电信产品负责管理,其授权韩国无线电研究所(RRA,Radio Research Agency)为其认证机构,对产品实施具体的认证工作。KCC认证由以前的MIC认证认可的韩国实验室进行符合性测试,并由RRA签发型号核准证书。
(1) 电气通信设备和材料(型式批准):保护通信网不受外部电气及机械性危害,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及权益;
(2) 无线电设施和设备(输入验证或型式注册):有效利用无线电波资源,保障使用电波的无线器材的性能和质量,确保与性命安全有关的无线器材的可靠性,进而维持国内的电波秩序;
(3) 信息设备(无线电波适宜性注册):尽量限制因电气、电子设备的剧增使用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电磁及因其他设备或外部电波带来的通信障碍,以及因设备误动作导致知的人命伤害和财产破坏,保护国内电波环境。
KCC认证涉及的产品包括计算机及外设终端设备、有线线路终端设备以及使用射频的无线电通信设备等。开展认证的机构为韩国无线电研究所,授权实验室共有37家。开展认证所依据的标准为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标准、CISPR(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系列标准和IEC 60950标准等。具体认证相关项目如下表:
其中,EMC要求规定了两种分级:(EMC相关内容请参考韩国电子检测研究院的信息。)
(1) A级设备:用于商业目的。
(2) B级设备:用于非商业目的。
生产、销售或进口未进行认证的认证对象设备时,根据韩国电气通信法的规定实施如下处罚:
以销售为目的生产或进口未进行认证的型式检定、型式登录及电磁波适合登录的对象设备时,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两千万韩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或进口未进行认证的型式批准的对象设备时,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两千万韩元以下罚款。